清代国子监祭酒,满缺、汉缺各一人,清顺治元年定品秩为满员三品,汉员四品,并兼太常寺少卿衔;十六年定制为从四品。
顺治元年(1644年),以国子监隶属礼部,十五年(1658年)取消隶属礼部;康熙二年(1663年),仍隶属礼部,十年(1671年)再取消隶属礼部。雍正二年(1724年),于祭酒之上另外特简一员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四年(1726年),议准如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春坊庶子、国子监祭酒等官缺出,将现任翰林院侍读、侍讲、春坊谕德、洗马、司业论俸升补一员,进士举人出身之给事中、监察御史、郎中论俸升补一员。乾隆十一年(1746年)定满汉祭酒为进士专缺,出缺时由监管理监事大臣开列进士出身官员题请补授。[2]
清代祭酒执掌国子监大学礼乐之法,国子监生授课、评比优劣;每年仲春、秋上丁日,释奠,释菜,综典礼仪;皇帝临雍时,则执经进讲,率诸生圜桥观听;新科进士释褐时,则坐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祭酒辖下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等辅佐官职。
民国元年(1912年),国子监废除,改成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