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实际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冬晓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长青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吴春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蒲世琼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姚永旭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珊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贵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刚 县民政局副局长
魏 燕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纪检组长
杨光华 县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廖 波 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余德荣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刘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重点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政策。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