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县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 2016年全县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理县2016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 

  理县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及省、州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与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相结合、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推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强化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雅哈洛措为组长,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由马红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村居民住宅、仓储物流、“住改仓”、“住改商”场所、临时出租屋、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施工现场等单位场所。 

  (四)藏传佛教寺庙、少数民族村寨、牧民定居点、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10日前)。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会同县发改经信、安监、工质食药监、文化、教育、住建、民政、卫计、旅游、民宗、电力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2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计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十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加快推动行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联合开展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抽查,每类行业单位抽查比例不少于20%,对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全县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电气火灾防范、村居民住宅、藏传佛教寺庙、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等6类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涉及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高层地下建筑。对辖区内高层地下建筑逐一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县公安、人社、安监、工质食药监、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4.村居民住宅。全面摸清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村寨大院、牧民定居点的消防安全现状,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安全疏散、电气线路敷设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针对居民区大量出现利用住宅“住改仓”、“住改商”等情况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摸底排查,弄清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5.藏传佛教寺庙。在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对藏传佛教寺庙消防安全状况、火灾危险部位、具体隐患分布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完善寺庙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寺庙“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消防技术改造,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夯实藏传佛教寺庙消防安全基础。 

  6.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并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切实加强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和G20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相关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部门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落实“六加一”措施,细化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县综治、民政、安监、公安等部门要联合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建立消防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痕迹化管理。6月底前,要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乡镇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底前,全县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集中区、旅游景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照公安、编办、发改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公发〔201623号)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结合智慧理县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按照公安、民政、住建等六部门《关于贯彻<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川公发〔2015113号)的文件要求,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6.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组织行业部门、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各乡镇行业部门每月内部、外部培训情况,月底要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报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行业部门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在重点检查社会单位的同时,要对行业部门、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进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基层单位执法办案配套场所、消防监管技术装备、执法辅助装备配备“三达标”和防火监督干部基本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技能“三掌握”。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救援演练。组织对重点寺庙、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道路交通、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勘察,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六类场所、区域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全县结合实际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县消防大队要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训练。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大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县气象、水务、交通、国土、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并根据突发性暴雨可能诱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人员职责和作战分工。涉及汛情的乡镇要成立抗洪救灾突击队,强化专业训练和装备维护,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作战行动快速、安全;要开展冲锋舟驾驶员、救援攻坚班组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对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救生绳、抛投器、照明灯、潜水装具等水域救生专用装备器材实地测试不少于1次;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同时,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全勤指挥部值班制度,加强战备值班,确保各级值班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3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要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县电视台开展不少于1次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行动。电视台、户外广告屏每天滚动刊播提示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消防大队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向目标人群发送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达到80%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于69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理县公安消防大队),每月24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18日报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822036 

  (二)坚持政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议事职能,各相关部门、行业系统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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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志平责编: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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