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关于理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办理答复意见
  廖昌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将您提出的《关于薛孟公路交通安全的建设》交县交通局主办,县公安局会办,并安排县政府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们已对薛孟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治,但因该路段地质灾害较多且频发,我县受资金限制暂无力实施治理,故只对部分较大的灾害点进行了治理,并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监管,以确保通行安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逐步对该路段进行全面治理,以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您将《理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于530日前反馈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交通局,联系人:张韩春,联系电话:6822268(办公室)。

  理县人民政府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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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志平责编: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