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理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阿坝州委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通知》(阿委办〔2017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合作配合和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加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交流,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和预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研究制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统计分析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责任,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推动落实;规范政府综合统计及部门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防止“数出多门”;建立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维护和修订机制,推进建立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长效机制。 

    二、机构组成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统计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所有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统计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科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成员单位统计数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统计局:负责综合统计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收集归纳成员单位统计数据、加强与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部门、乡镇、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及时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承担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一是负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总体规划工作;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开展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能源统计基础规范化的指导;研究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关注GDP总量及增速、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及速度、生产总值能耗、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二是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企业成长培育;对工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进行指导等工作。负责信息化产业相关统计工作。重点负责工业经济总量、效益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增加值能耗及降低率、工业投资、技改投资、企业新入规入统个数以及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等指标督导工作。三是负责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企业成长培育;负责对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的指导。重点对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电子商务、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招商引资总额、到位资金总量及其发展速度等指标督导。 

县财政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支出等数据统计工作。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其发展速度、地方税收收入发展速度、公共财政八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及城乡社区支出)发展速度等指标。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组织实施建设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名单及其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的指导。牵头负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指标。重点关注建筑业总产值及其增速、房地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其发展速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等指标。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教育机构及学生数统计工作。负责提供教育企业机构情况和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教育经费总支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在校学生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受教育年限等指标。 

县科技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科技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科技事业统计。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增加值及增加值占GDP比重、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等指标。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重点关注户籍城乡人口总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民族等指标。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新增和变更情况统计。重点关注养老床位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基层民主参选率等指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社会养老企业基本情况。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变化情况有关数据统计。重点关注年末耕地面积等指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组织实施环保林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等统计工作。重点关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消减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指标。同时,负责提供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林业产值、林业增加值、年末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公路交通运输的客货运周转量统计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的指导。重点负责全县客货运总周转量及其发展速度、公路通车里程和等级公路等指标。 

县农牧水务局:组织实施农牧水务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重点关注种植业生产情况、农畜产品产量、生猪存(出)栏、农牧民收入等指标。负责水资源总量、灌溉面积等统计。重点关注农村居民安全用水情况等指标。 

县文体广新局: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文化产业机构情况和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文化产业增加值、“三馆一站”覆盖率、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等指标。 

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提供医疗卫生企业机构情况和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诊疗人次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指标。 

县旅游发展局:组织实施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负责旅游业、星级酒店、宾馆经营情况统计,负责乡村旅游等休闲旅游业、农家乐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农家乐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总收入、旅游业增加值发展速度等指标。 

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统计。重点关注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发生起数等指标。 

县扶贫移民局: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移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负责有关项目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重点关注农村贫困发生率等指标。 

县工商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协助统计部门实现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的对接,确保工商信息在统计业务系统的有效应用;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户数及分产业和从业人员等情况统计。负责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限上市场主体的培育、申报工作。同时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综合管理。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合格率等指标。 

农行理县支行:负责金融业运行情况统计工作。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增加额、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等指标。 

理县信用社:负责金融业运行情况统计工作。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增加额、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等指标。 

县国税局:负责国家税收完成情况统计工作。重点关注分行业税收收入及发展速度、分经济类型税收收入及发展速度等指标。 

县地税局:负责地方税收完成情况统计工作。重点关注分行业税收收入及发展速度、分经济类型税收收入及发展速度等指标。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务总量、快递业务等统计工作。负责提供快递企业经营情况和限额以上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重点关注邮政业务总量及其发展速度、快递业务收入等指标。 

县电力公司:负责用电量情况统计工作。重点关注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指标。 

电信理县分公司:负责电信业务总量等统计工作。重点关注电信业务总量发展速度等指标。 

移动理县分公司:负责通讯业务总量等统计工作。重点关注移动业务总量及其发展速度等指标。 

联通理县分公司:负责通讯业务总量等统计工作。重点关注联通业务总量及其发展速度等指标。 

人保财险理县营销服务部:负责保险业务经营等统计工作。重点关注保费收入及其发展速度等指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涉及的乡镇负责督促记帐户如实记帐、真实记帐,不虚记、漏记、少记。 

     四、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一般分月、季、半年、年终四个时段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或县委、县政府要求,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县委、县政府交办的议题或其他临时性议题。 

    (一)月度会议(除全年、半年、季度以外的其他月份) 

会议内容:通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 

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旅、金融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 

    会议时间:每月20日左右。 

    参加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发展局、人行理县支行、理县信用社等单位。 

    (二)季度会议 

    会议内容:通报地区生产总值、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筑业、服务业、旅游、金融、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对照目标任务,分析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会议时间:季度末月下旬。 

    参加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统计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发展局、人行理县支行、理县信用社、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城乡一体化工作涉及的乡镇。 

    (三)半年会议     

    会议内容:对全县经济发展指标数据进行评估,保持数据衔接和匹配。 

会议时间:6月下旬。 

参加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统计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工商局、人行理县支行、理县信用社、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公司等单位。 

    (四)全年会议 

    会议内容:分析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考核指标数据完成情况,评估主要指标数据质量,促进部门统计数据的协调性与匹配性。同时,为州党代会、州人代会、州政协会和上级年度各项目标责任考核做准备。 

    会议时间12月下旬。 

    参加单位:所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邀请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筹备。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提出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统计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参加联席会议时,要对本部门、本行业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前,必须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对于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部门资料,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统计部门。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统一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按照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经济运行监测中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表 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表(1).xlsx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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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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